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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魏洪志:也“谈文字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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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0-24 12:46:2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谈文字的本质”,是张朋朋先生在《漢字文化》杂志2004年第3期上发表的一篇文章的标题。
      关于文字的本质问题,因为中国没有拼音文字,一直是个长期有争议的问题。其实在我看来很简单,中国的语言文字本质,关键就在汉字上。汉字的全息内涵是形、音、义,这是公认而无争议的。那么“形、音、义”哪个是汉字的本质呢?要吕叔湘、周有光这些语言文字学专家来说,语音不但是汉语的本质,也是汉字的本质,汉字是以“音”示“义”的,特别是语言,没有语音就没有语言,因此,可以甩开汉字不管,另起炉灶创制《汉语拼音文字》的拼写系统。这个理论在周有光、吕叔湘们的语言文字著作中有如经纬穿梭一般,贯串始终,以致成了长期指导文字改革的路线方针。与此相反,《漢字文化》杂志张朋朋先生谈文字本质的一个理论,则认为“字形”才是文字的本质,可算是这一派的典型代表作。这篇文章系统的批判了吕叔湘、周有光们以“音”示“义”、音是文字本质的观点之后,又系统的阐述了“形”是文字本质的理论:
      【决定文字能突破时空的局限的是文字的字“形”,而非字“音”,这就是说,文字的本质不是字“音”,而是字“形”,文字的本质是以“形”示“义”。因为文字的本质是字“形”,所以字“音”可以变,是不固定的,但是文字的字“形”是不能轻易改变的,改变了字“形”,就改变了文字的本质,文字的本质变了,文字的示“义”功能就改变了】
      上述两种以“音”示“义”派,和以“形”示“义”派,各自的论据都有充足理由,究竟谁说的对呢?
      本来科学是没有阶级性的,但人是有偏见的,以上这两派观点就是这样截然不同:
      周有光、吕叔湘以“音”示“义”派的理论,是要抛开汉字,另起炉灶,为搞汉语拼音文字拼写系统服务的;
    《漢字文化》张朋朋以“形”示“义”派的理论,是要保护汉字,不准更动,为坚决反对汉字改革服务的。
      他们这两种理论针锋相对,成你死我活之势,谁也不服气谁。怎么解决这个矛盾呢?我看可以用他们两家各自的理论利器互相刺杀,结果必然同归于尽,这样,汉字 “形、音、义”的本质面目就显露出来了:“形”和“音”都已被消灭,只剩下“义”了,这“义”才是汉字的本质。“义”不但是汉字的本质,它也是一切文字的本质。比如“日”“月”这种字(词),不管是哪国的文字,读什么声音,写什么字形,那个太阳和月亮的含义是一样的,都不会因为字形和读音的不同而有所改变,因为它是实物的客观存在,“义”不过是人脑的主观反映。同样,即使没有文字的字形和读音的形体,人们照样可以通过别的方式传递“义”的信息,人们在没有发明文字之前就有表达意义的方式,比如结绳记事等;有了文字之后也有这种例证,比如聋哑人的手势语等。文字是表义的一种手段,而表义可不只是一种手段,表义的方式方法可以变化,义的本质是不能改变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说“这有什么意义”吗?“那有什么意义”吗?没听说“这有什么声音”吗?“那有什么字形”吗?因为人们使用表达思想的语言,要力求确切,真实,就得抓住本质,一针见血,说到点子上,这本来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两派争执无休止?因为中国没有解决语言文字拼音化,主张不同,受观点利害之驱使。由此可见,理论不过是一种手段,而借以证明自己的利益有合法性,才是目的。在没有事实根据证明之前,这种错误理论是死不认帐的,有了“事实根据证明”之后,也不会轻易认帐,因为它关系到人们的利害问题。
      欢迎批评、争论、探讨。
發表於 2005-10-26 17:55:34 | 顯示全部樓層
文字是表义的一种手段,而表义可不只是一种手段,表义的方式方法可以变化,义的本质是不能改变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说“这有什么意义”吗?“那有什么意义”吗?没听说“这有什么声音”吗?“那有什么字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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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义的方式方法可以变化,所以有说的,有写的。既然是说“那有什么意义吗?”,就一定有声音,否则听不见。听不见,就写下来?

表义的方式可以变化,所以写成拼音文字,或者象形文字都可以,只不过拼音文字比较简单好学,大部分人还是有舌头的,所以念出事物的名字,总比画出事物的图形要简单,特别是说话多的时候,连珠炮一样,这时候也是记录声音比较简单。

我们需要汉语拼音文字作为汉语的辅助文字,帮助我们提高扫盲及打字的效率。方块字则保留下来,作为文化图腾。方块字文化会永远发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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