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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从“为龙为光”谈协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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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12 20:22:3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从“为龙为光”谈协韵

诗蓼萧篇第二章“蓼彼萧斯,零露瀼瀼。既见君子,为龙为光。其德不爽,寿考不忘。”毛传训“龙”为“宠”也。诗经原始中解为“龙,宠也。唐氏汝谔曰:为龙争宠之意,为光辉耀之意。”然从整段的意思来看,解“龙”为“宠”,似有不通。毛传解此诗为“天子燕诸侯时的以上颂下之词”;诗经原始亦持此论;诗经通论解为“此诸侯朝天子,天子美之之词。”因此,解“龙”为“宠”,意为荣幸。程俊英诗经译注:“这是诸侯在宴会中祝颂周王的诗。”这种说法的可信度较高一些,清人俞樾也认为此诗为远国之君朝见天子时的誉美之词。由此意我们可以设想,“为龙为光”是以下颂上之词,表达诸侯见到天子时的崇拜之情。龙在中国文化中一直是天子的象征,以龙喻天子最恰当不过,因此此处的龙应为本义,不可强解为宠。光者,乃日也。周易说卦传:“离为日。”虞注于未济六五及 彖传云:“离为光。”于需彖辞则曰:“离日为光。”由此可见“日”与“光”意相同。文选张孟阳七哀诗注:“朱光,日也。”陆士衡演连珠注曰:“重光,日也。”词赋家以日为光,本经义也。“为龙为光”实际上就是“为龙为日”, “龙”与“日”本来就是人君之象,古即有此义,以此意解诗意,就豁然开朗、文通意达了。此处用“光”而不用“日”,其意为何呢?这就是古文中的变文协韵。

这里所说的协韵,与梁末沈重的“协句”、宋代朱熹的“叶音”有着根本的区别。沈重“协句”的主张实际上是强改字音以迁就今读,并非真正地考明古代的本音。“叶音”说是临时改读字音以求押韵,这两种说法都是违背历史发展的。古书多韵语,古人为求得押韵,颠倒习惯用语的顺序,或用同义词进行替代,前者称倒文协韵,后者称变文协韵。协韵所反映的是真实的古音:诗蓼萧的韵角分别为:瀼,光,爽,忘。

瀼:(古) 心阳 (广) 息良切 心阳开三平宕
光:(古) 见阳 (广) 古黄切 见唐合一平宕
爽:(古) 山阳 (广)  两切 山养开三上宕
忘:(古) 明阳 (广) 巫良切 心阳开三平宕

从古音上看,这四个字都属于阳韵。从广韵上看,都是宕摄,声调上有所不同,这是语音变迁的结果。诗经和其它的先秦韵文,每个入韵的字都有固定的读音,此处用“光”而不用“日”,就是因为“日”古音“日质”,与 、爽、忘不协韵的原故。在古人的文章,变文协韵十分常见,诗 邶风柏舟篇:“母也天只,不谅人只。”毛传曰:“天谓父也。”正义曰:“先母后天者,取其韵句耳。”母,古音“明之”;天,古音“透真”;人,古音“日真”;父,古音“并鱼”;“父”、“母”与“人”都不能押韵,因古人以父为天,所以用“天”来代替“父”,且母在父前,意在求押韵罢了。

再说倒文协韵。有些词语,诸如“琴瑟”、“衣裳”等,已经成为一种习惯用语,人所恒言。但是古人为了押韵,常将其倒过来使用,例诗曰“制彼裳衣”、“如鼓瑟琴”。这种词一般都是并列式的复合词,颠倒过来对词义几乎没有影响。但是由于古音的变迁,后人往往不考虑其语音的特点,主观臆断,擅改古文,望文生义。诗既醉篇:“其仆维何? 尔女士。 尔女士,从以孙子。”对于“女士”郑笺曰:“予女以女有士行者。”“孙子”与前文“胤”相呼应,意为“子孙”,在这里是倒文。因此“女士”与“孙子”相联系,也应为倒文。“士”古音“崇之”;“子”古音“精之”;“女士”、“孙子”皆倒文以协韵。此处的“女士”与甫田篇:“以谷我士女”的“士女”,文异而义同,郑笺之解“女士”其错在于失之纤巧。庄子山木篇:“一上一下,以和为量。”“上”与“量”为韵,凭语言习惯,改为一上一下,就失去了古人求协韵的意图。与此同因,秋水篇:“无东无西,始于元冥,反于大通。”东、通为韵,其文亦应为“无西无东••••••”西上东下。这都是在古文阅读与整理中,不考虑倒文协韵的原故。但并不是所有的倒文都是为了协韵,古人属词往往置宾词于语端,列语词于字末。例诗十月之交曰:“以居徂向”犹言“以徂居向”,此非协韵而亦倒文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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