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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中文论坛】杨宁:认知语言学不是什么和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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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6-12 01:40:1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认知语言学不是什么和是什么

浏览了一些关于认知语言学的贴子,觉得“认知语言学”这个名称算得上个难以躲避的陷阱了,太容易引人望文生义了。认知语言学不是什么和是什么,还是个问题。

这个问题,我每次教认知语言学,都要碰到。例如这个学期开的课,是“汉语认知语言学”。第一次课的一个重点,就是讲认知语言学不是什么和是什么。第二次课一开始,我就问了一个问题:认知语言学是不是类似于心理语言学的语言学分支学科?每个学生的回答都是:是的,是从认知角度研究语言的学科。这样的回答,让我悲伤地想到:第一次课对此问题的唠叨毫无效果,跟他人的思维定势搏斗,何其吃力。没有办法,只好变本加厉地唠叨。

简而言之,正确答案是:认知语言学不是语言学的分支学科,而是当代语言学的一个学派。它是功能主义语言学这个大学派中的小学派。这个大学派还包括不少小学派,如西海岸学派(学者主要在美国西海岸的加州。代表人物之一是也做汉语的安姗笛。专做汉语的李讷也属于此学派)、俄勒冈学派、系统功能语法学、词语法学等。

这个大学派是当代语言学两大对立学派之一,另一大学派就是形式主义语言学(即当代形式主义——生成语法学,脱胎于古典形式主义——结构主义语言学)。这两大学派基本假设的最大对立,是语言系统及某些子系统(如广义句法系统[包括传统的语法和词汇]、语音系统、广义语义系统[包括狭义语义系统、语用系统、话语系统])是不是自足的。形式主义语言学的假设是自足的,功能主义语言学的假设是不自足的。

认知语言学与功能主义语言学中的其他小学派有不少差异,如着重语言的心理因素,不同于系统功能语言学等学派的着重语言的社会因素,并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建立了三个类似的心理[广义]句法模式(Lakoff的《女人、火和危险的东西》、Langacker的《认知语法学基础》第一卷、
Fillmore和Kay的《结构式语法学教科书》);主张意义是百科知识,不同意把语义系统分割为语言知识的狭义语义系统和百科知识的语用系统;主张主观论(如语义塑造等过程中的主观作用),不同意某些功能主义学者(如安姗笛)的客观论。

尽管认知语言学着重语言的心理因素,但并非只考虑心理因素,不能把它缩水为从认知角度研究语言。把认知(或心理)角度作为研究语言的主要角度之一,是当代语言学各学派的普遍倾向,并非认知语言学的专利。R. Hardson在《英语词语法学》的开头列出了当代语言学的10个倾向,其中之一就是“认知主义”。当代语言学的认知主义倾向,是其教父Chomsky从一开始就提出的。他早已有力地批驳了结构主义语言学的行为主义倾向,把语言假设为认知子系统。

“认知语言学“这个名称,为什么容易引人望文生义呢?大概是因为有“认知”这个时髦译名,而且这玩意儿加在“语言学”前面,让这个名称看起来像心理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计算语言学等现役的或退役的边缘学科或交叉学科(如前二者早已是语言学的核心学科了,但曾经是边缘学科)。

“认知”译自英语名词cognition或形容词cognitive。老的译名就是“认识”,没什么神秘色彩
了吧:)。传统上把心理活动分为三类:认识、情感和意志。三者之中,只有认识得到了密集研
究。汉语的“认识”,原是个多义的常用词,再做术语,有容易引人望文生义的缺点。新造个“认知”译名做术语,有好处。再者,用“认识”来译cognitive打头的名称,就会有容易误解为动宾结构的“认识心理学”(认知心理学)、“认识科学”(认知科学)、“认识语言学”(认知语言学)、“认识语义学”(认知语义学)、“认识语法学”(认知语法学)、“认识音系学”(认知音系学)、“认识人类学”(认知人类学),也不如新造个“认知”来译。

[ 本帖最后由 杨宁 于 2005-04-11 12:57: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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