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Vimukta 于 2008-10-9 11:31 发表 ↩️ 算了,不改了,分区版主就分区版主了,也不错。
使用道具 舉報
原帖由 吴语越音 于 2008-10-9 12:03 发表 ↩️ 你不是已经有一个版了吗?何况你是管理员怎么反而要去兼任已经有版主的板块呢?
原帖由 Vimukta 于 2008-10-9 12:07 发表 ↩️ 原本想相应号召,只想兼一个小版块的。
原帖由 吴语越音 于 2008-10-9 12:11 发表 ↩️ 要兼任那个板块?你知道意见建议版的版主是你吗?
原帖由 Vimukta 于 2008-10-9 12:23 发表 ↩️ 现在不是搞大了嘛。。已经是分区版主了,另外我怎么成建议版主了?呵呵~不过反正那个版块也没人,再兼个也无所谓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復 回帖並轉播 回帖後跳轉到最後一頁
手機版|小黑屋|吳語書院
GMT+8, 2026-9-4 22:56 , Processed in 0.023295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