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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语言与方言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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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11-15 10:53:1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我国大部分的语言文字类书籍都把粤、客、闽、吴、湘、赣等语言称为“方言”。这是不准确的。 要是粤语、赣语等被称为“汉语粤方言”、“赣方言”,那么法语岂不是要被叫做“拉丁语高卢方言”? 藏语岂不是要叫做“汉藏语青藏方言”?乌克兰语岂不是要叫做“印欧语斯拉夫方言之乌克兰方言”? 这样一来,世界上没有什么语言不是方言了。

我在一本讲述英语史的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Dialects are varieties of a language which differ in pronunciation, vocabulary or grammar, but not enough to prevent understanding. 以相互理解与否来区分语言和方言。我觉得这个定义很好。官话、粤、客、闽、吴、湘、赣等语言之间的差异足以阻碍口头交流,当属汉语语族中的不同语言。

如今除官话以外的六种语言被贬为“方言”,使得他们不能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藏族人、蒙古族人可以自由使用自己的母语,但是南方汉族人却受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很大的限制。(我的母语正遭受威胁!怒!怒!怒!)
官话作为汉族的通用语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我们南方汉人对官话的这种地位也是支持的。但我们要时刻防止官话超出通用语的使用范围,严禁其侵犯其他汉语语种的使用。

全世界粤、客、闽、吴、湘、赣语的使用者们,联合起来!
發表於 2006-1-15 22:14:25 | 顯示全部樓層
方言和语言之间没有明确的语言学标准,现实可行的做法以民族、政治、文化、经济因素为划分依据。如果单纯依靠可懂度的话问题很多。如俄语和乌克兰语非常接近,但是因为分属不同的政治实体,所以必须看作是不同的语言,而不是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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