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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胡百华:“一繁对多简”究竟有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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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10 22:42:3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http://www.yywzw.com/show.aspx?id=1390&cid=142

本刊89期刊出两篇文章,一是陈明然引述冯霞的文章所列“一繁对多简”计有14组[1]. ,另一是余仁根据同一引述指出“一繁对多简”只有5组。 陈 先生对于两种不同的答案详加探讨,得出“一繁对多简”可以是8组或9组(见本期《一个繁体字对应多个简繁字字组数细探》)。在 陈 先生跟本刊联系和交换意见期间,我个人因为正好对这问题特有兴趣,乐于和各方保持联络,也由于需要作过一些探索,现在愿意就个人目前对这问题的了解,作出简短报告,并吁请语文界朋友们指教。

  1)余仁直率地坦承,他的“认定”本来就已经表明自己是主观,他个人毕竟是在“繁字地区”度过大半生,他撰文时想到的只是:繁体/传统字的功能比简化/规範字比较细致,他原来认定的5组,主要是尽量维持“繁字系统”不变、而能采用规範/简化字的长处,让繁字系统更细致,另外就是当繁字转为规範(简化)字时有个特别参考;他特别觉得,像“借、余”等字,既然无法取代“藉、馀”等字,就不该让“借、余”等字的用法变得比传统字更为困难。

  2)陈明然处理这问题特别令人钦佩,曾三易其稿,但他择善固执,一丝不苟;我们每次把陈稿和余文比较,都有新的体会,最後终于了解到:余仁提出的5组,虽然说比较能为繁字地区接受,但未能说明当前规範地区使用汉字的实况,现在我们都乐于接受“一繁对多简”应有12组。

  3)本期刊出的陈文,特点是态度认真,分析客观,却似乎把自己限定于国家公布的几个文献之中,因而得出8组的结论。个人认为,经过各方的合作,我们已对这小问题(即前此大家所引述“一繁对多简”计有14组),有进一步的认识,而且已经得出三个不同的答案,是否如此,只好吁请语文界朋友们指教了。最後让我们复述三种不同的答案。

  比较适合繁字地区的5组答案是:

兒//儿/兒,乾//干/乾,麼//么/麽(读“魔”)/嗎(读“麻”),蘋//苹/蘋,著//着著[不能概括当前规範字地区的用法]

  严格遵守国家文献的8组答案是:

乾//干/乾,夥//伙/夥,藉//借/藉,瞭//了/瞭,麼//么/麽,餘//余/馀, 摺//折/摺, 徵//征/徵[似未能概括当前使用汉字的全貌]

  似乎能概括繁简两体系用法的12组答案是:

兒//儿/兒,乾//干/乾,夥//伙/夥,藉//借/藉,剋(尅)//克/剋,瞭//了/瞭,麼//么/麽/嗎,蘋//苹/蘋,餘//余/馀, 摺//折/摺, 徵//征/徵,著//着著。

------------------------------

[1]. 这里所沿用的“一繁对多简”,还有陈文所用的“一个繁体字对应多个简繁字”,似乎都可用後列的这一说法概括:“一个传统字对应多个规範字”。
發表於 2009-3-10 22:52:5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来是要简便为什么会出现一字变成多字的情况?
 樓主| 發表於 2009-3-10 23:29:23 | 顯示全部樓層
李牧:“繁一對簡多”的探討
1.0  本文背境說明

有關兩岸規範字繁簡體的對照與比較,我曾作過初步分析(見文末註)。探討的資料範圍是大陸7000通用字以及台灣5401常用字。因為有114台灣的常用字,不在大陸規範字之內,又有262是”簡一對繁多”的繁體字,因此我研究本主題的樣本是7376字(即7000+114+262)。

我以為兩岸通用字的終極目標是一個字形統合的規範(書同文),近程目標則是”一對一”的繁簡對譯。因此”簡一對繁多”的問題,必須解決。解決的方式是把這262字分為二類:確認為異體的繁體字,把它刪除;不是異體的繁體字,補充至大陸規範字之內。但”簡一對繁多”的問題,不是本文現在要討論的事。

最近在整理繁簡體對照的資料時,發現還有一個問題有待檢討,正與”簡一對繁多”相反,那是1個繁體字對應了2個簡體字。例如,繁體”阪”對應了簡體”阪、坂”,初步收集的這類字有16個,本文便是對這類”繁一對簡多”的字,作初步探討。

2.0 繁一對簡多字表(初次收集的)

下表A欄為台規的繁體(1)B欄為相應的大陸簡體(2)C欄為由簡體自動翻譯後的繁體。請注意譯後不同形的二個簡體字,變成同字形的繁體,這正可證明這些就是繁一簡多的字。


讀音
繁體(A)
簡體(B)
繁體(C , 對譯後)
擬案(詳下文)
1
ban3

阪、坂
阪、阪
取阪捨坂
2
chu4

怵、憷
怵、怵
取怵捨憷
3
gao3

槁、藁
槁、槁
取槁捨藁
4
gun3

滚、磙
滾、滾
並用,台規增磙
5
he

呵、嗬
呵、呵
取阪捨坂
6
hu2

糊、煳
糊、糊
並用,台規增煳
7
jiang4

强、犟
強、強
分工,台規增犟
8
liu4

溜、熘
溜、溜
取溜捨熘
9
long3

垄、垅
壟、壟
取垄捨垅
10
meng3

猛、勐
猛、猛
取猛捨勐
11
pi

劈、噼
劈、劈
取劈捨噼
12
tui4
退
退、煺
退、退
並用,台規增煺
13
yuan2

原、塬
原、原
取原捨塬
14
mian3

[面见]、腼
腼、腼
取腼捨[面见]
15
nian3

鲶、鲇
鲶、鲇
取鲇捨鲶
16
xian

杴、锨
杴、锨
取锨捨杴

3.0 “繁一對簡多”的初步分析及建議
    茲就上表內所列的“繁一對簡多”各字(均在現行的通用規範字之內),加以評析。

1. ban3 阪/阪坂--- 阪,坡者曰阪(說文),指斜坡;阪,或從土(集韻)。坂,亦解作斜坡。
  建議:大陸通用規範字宜取消”坂”,坂為阪異體。

2.chu4 怵/怵憷---怵,恐也(說文)。憷,是方言詞,害怕,畏縮。
  建議:二字完全同音同義,”憷”可取消,不作為通用規範字。

3.gao3 槁/槁藁--- 槁,木枯也(說文),指枯木。藁與槁同,木枯也(字匯),藁現作河北省縣名。
  建議:大陸規範取消”藁”,單用”槁”,指枯木兼作地名。

4.gun3 滾/滚磙---滾,大水流貌(集韻)。磙,石磙是一種碾軋工具,說文無此字。
  建議:繁體(台規)增磙字;又袞,從衣公聲,故簡體偏旁”衮”較繁體”袞”符合字理。

5.he 呵/呵嗬--- 呵,責也,與訶同(玉篇),一般作嘆詞用。嗬,嘆詞,表示驚訝,嗬是近代字。
  建議:呵義可包含嗬,嗬宜取消,不作為大陸規範的通用字。

6.hu2 糊/糊煳--- 糊,本義是稠粥(見集韻),現作粘合(劑)解。煳,燒得過火焦黑。
  建議:二字意義有所不同,繁體(台灣規範)增”煳”字

7.jiang4 強/强犟---犟是現代口語用字,指固執、執拗。強音jiang4時,亦有倔強義,但強音
qiang2有強壯義;音qiang3時,有勉強義。
  建議:繁體(台規)增”犟”字。亦即把讀音為jiang4的”強”的義項,轉移給犟,使強、犟分工,以減輕多音字(強)的負擔。

8  liu4溜/溜熘---溜,謂水垂下也(一切經音義);滑行;一種烹調方法,作料中加澱粉急炒。熘,亦同義,作料中加澱粉急炒。
   建議:溜義可包含熘義,熘取消,不把它作為通用規範字。
    9.long3壟/垄垅--- 壟,丘壟也(說文),高者曰丘壟(段玉裁)。垅,義同壟,但壟斷不寫作垅斷。
   建壟:取消垅作為通用字,垅可視作垄(壟)的異形字。

10 meng3猛/猛勐--- 猛的本義是”健犬也”(說文),引申作”凶猛”解。勐,與猛義同(龍龕手鑒)。
  建議:通用規範字取消”勐”(雖然勐用作傣語音譯字,意為地方;但既是音譯,可改用他字)

11  pi劈/劈噼--- 劈,破也(說文)。噼,象聲詞,不單用。
  建議:象聲詞噼,可用”劈”或音似的字取代,通用規範字可取消噼。
    12.tui4退/退煺---退,卻也(說文),向後移動;減退。煺,已宰殺的家畜用滾水燙後去掉毛。
  建議:退雖有”減除”義,但退、煺二字含義及應用場合有別,繁體(台規)宜增 ”煺” 字。
    13 yuan2原/原塬--- 原,水泉本也(廣韻),原始;平原。塬,我國黃土高原地區的平坦高地。
  建議:原的”平原”之義,可含蓋塬,塬不作為規範的通用字。

14 mian3靦/ [面见] 腼--- 靦腆(害羞);繁體靦的簡體或作[面见],或作腼,現行規範字作腼。
建議:維持現有簡化字腼,現行的一繁(靦)對一簡(腼)的規範;取消簡字[面见]。

15 nian3鯰→鲶鲇---繁體鯰的簡體或作鲶,或作鲇,現行規範字作鲇。
建議:維持現有簡化字鲇,現行的一繁(鯰)對一簡(鲇)的規範;取消簡字鲶。

16 xian杴/杴锨---現行簡化字锨,台灣規範字(Big5)作杴,不作鍁,杴是一種掘土工具,用鐵或用木制成;玉篇:”杴,耕土具”。
  建議:維持現有簡化字锨,現行的一繁(杴)對一簡(锨)的規範。

以上是筆者對”一繁對二簡”的字,經分析後所得的擬案,以期達到繁簡體”一對一”的轉譯關係,供大家參考並指正。上述第15、16項的建議,只是就兩岸規範字的現況作選擇,並非理想的繁簡對照方式。例如鯰的對應簡化字最好是鲶而非鲇;锨的對應繁體字最好是鍁而非杴。但這樣較合理的調整方式,須變更現行的規範字,且待日後擬議繁簡統合(書同文)時再說吧。

此外,本文討論的是”一繁對二簡”的字,坊間有些對應的繁簡字,實際上不是這類字,例如:
  “瀋、沈→渖、沈    畫、劃→画、划”。它們是”一繁對一簡”的字,因為上例所舉的”瀋、沈、畫、劃”…已是台灣的規範字。

[]參見筆者相關網頁:两岸规范字的比较与分析

http://chinese.exponode.com/5_1_1.htm

該網頁曾於年前在北大論譚《語言文字漫談》上貼出,近日則略有修正,補貼於此,以供參考。


发表于 2007-8-17 06:01

發表於 2009-3-11 08:23:39 | 顯示全部樓層
看都看不懂。。。
發表於 2009-3-11 20:13:05 | 顯示全部樓層
不要去除。留著吧
發表於 2009-3-16 15:20:42 | 顯示全部樓層
这个即使简化汉字乱简化的证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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