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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刘光第:汉语语法不过就是句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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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3-2 15:26:06 | 顯示全部樓層
章法

属于文体,不是语法范畴。

字法

汉字特有的文字系统,不能和语言的语法混淆。

某认为:文字包含三个层面:字母、字体、单词;对应汉字的笔画、字体、单字。

--而语言和文字的唯一联系恐怕就是单词/单字这一宏观层面了。

[ 本帖最后由 pluiepoco 于 2006-03-02 15:28:26 编辑 ]
發表於 2006-3-2 21:48:01 | 顯示全部樓層
章振邦等编著的《新编英语语法》就有《从句到篇》一篇,包括:篇章纽带、篇章结构两章。
章法说的是如何组织“话”。

字法是词法的深入。因为多数词是用字生成的。字是计算机处理的一个符号单位,但学习、记忆的字却是可拆解的。我们学习了部首、声符就能掌握字的规律,可以更深刻地认识词。
發表於 2006-3-2 22:00:25 | 顯示全部樓層
文体属于语言学的范畴,但不属于语法范畴。
發表於 2006-5-17 14:29:01 | 顯示全部樓層
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桌子也不桌子。
好像是一样的,我们的普通话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为语法规范的,这里好像不包括鲁迅的文章吧!
为什么这样的说法能保存下来,我想与鲁迅个人的艺术魅力大有关系吧,倒不是这种句式本身有多么强的生命力!
这种句子,我感觉已经有点像修辞方向转化的意思,不知道各位有何看法?没有普遍性!
發表於 2007-5-28 23:16:33 | 顯示全部樓層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解衣衣我,推食食我。
……………………
这些应该怎样分析?算什么词性?什么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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