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原文由 foxsql 发表于 2006-3-1 17:46:37 : 误人子弟。用此文字签订合同,官司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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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opagin进化道 发表于 2006-3-1 17:18:30 : 有没有做过儿童的实验来难证效果? 我做过实验,您也可做实验. 谢谢! 在国外实验可以私下进行,在国内进行必须由官方组织,下面是我的建议 语文委应是各文改方案提出者的娘家 我建议: 官方要组织大家对各种文改方案的批评、比较: 1、在中国语言文字网上设立方案专区,让提案人自主把方案发上去。长期保留,要便于提案人修改,他人下载,他人批评。 2、在中国语言文字网上设立对比专区,要提案人完成指定的同音(及调)字、词、句、短文的翻译。 3、语文委和全国拿国家工资的文字专家和研究文字方面的研究生都要完成对某个方案的批评(方案可自选或指定)。 4、对方案进行署名投票,由中国语言文字网上语文委和全国拿国家工资的文字专家和研究文字方面的研究生署名投票选方案,请他们写出投票的理由。 5、选一偏僻农村(该村住房应当比较集中),做新方案的试点。每个星期考一次,以25分为满分,14岁以下的少儿在1个月的考分是100,得100元,考20分,得20元,余类推。14岁到20岁者得100分者200元。20岁以上者300元。考试的难度逐步加大。30岁以上者、孕妇、乳母多一个选择,他们可参加晋级试,也可参加荣誉试,荣誉试的试题容易,但得100分为100元,有高血压者不能参加考试。 6、实验时间为一年,如果14岁以下者多数能认识初中数理课本中的(新方案)字,此方案可认为合格。 7、因为这是造福全民族的大事,实验经费由国务院出。
引用:原文由 哈舞类 发表于 2006-3-6 6:17:04 : 这种文字好恐怖 强用中国人的思维去把拉叮字母 堆在一起,象是商标 如果这样,永远走不出去 走的应该是连排,而不是堆
引用:原文由 foxsql 发表于 2006-3-7 14:07:19 : 不可用儿童做试验,要尊重人权。别动不动做试验,要求国家如何的强制推行,如此无人权观念。西方的垃圾吸取过来了,怎么精华全抵阻在外。
引用:原文由 草君 发表于 2006-4-3 14:10:06 : 这种文字方面,想法很好,但还是个半成品.谁抛弃了汉字原有的形声规则,谁就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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