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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漢改為了普及教育——國民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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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3-24 20:46:2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漢改的目的是要普及教育」和「普及教育要實行漢改」是兩件事, 正如「吃飯的目的是要活命」和「活命要實行吃飯」是兩件事。(當然, 反漢改者為把「吃飯」改為「吃屎」我也無法過問。)因為「活命可以吃麵(北方)、吃青稞(西藏)、吃麵包(洋人)、吃水果(某位高僧)、吃山珍海味(有錢人)....」現在正缺維生素丙(Vitamin C,維他命C), 就要吃番茄、橙橘等、青蘋果..., 吃飯就沒用了。

建設首重人才, 要有人才首重教育, 要普及教育就要實施國民義務教育。先看先進國家如何做, 國民義務教育的由來:

轉胋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105041708437
《世界最早實施國民義務教育的國家?》
一、第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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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實施義務教育的國家是19世紀的普魯士,也就是後來的德國。

目前該國的學制:

一、學前教育(幼稚園教育)

年滿3歲至6歲的兒童可入幼稚園就讀,但幼兒教育非屬國民義務教育,因此並非強迫性的。幼稚園大多由私人機構 (如教會、工商業團體) 設立。

德國的幼稚園並不分大、中、小班,不同年齡的兒童混成一班上課,每班至多不超過20個人。

二、基礎教育(小學教育)

基本上小學教育為時4年,4年級畢業後即升入中學。中學分 Gymnasium、Realschule和Hauptschule三種。

三、Gymnasium

Gymnasium 的教育期限為9年(5至13年級),至10年級為止為義務教育,其後為志願教育。在德國欲上大學一定須讀完 Gymnasium13 年級,並通過Abitur考試。

四、Hauptschule

Hauptschule在為將來的職業教育做準備。在Hau ptschule 讀完9年級即可升入為時3年的職業學校(Berufsschule)就讀。在職業學校裡每週上課時間僅8至12小時,其餘時間則須至工廠或企業實習。

在Hauptschule亦可讀至十年級,十年級結業其學歷與實科中學 (Realschule)畢業相當。之後可轉學就讀或進入職業學校。

五、Realschule(實科中學)

實科中學的教育方向介於Gymnasium和Hauptschule間。實科中學10年級結業即可進入職業專門學校(Berufsfachschule)就讀,亦可在實科中學中讀完12年級,通過畢業考試,然後申請進入專業高等學校 (Fachhochschule)。

實科中學的學生若想進入大學,則須於讀完12年級後轉入 Gymnasium 讀完13年級,並通過Abitur。一般而言,欲從實科中學轉入Gymnasium,必須有較好的成績。

六、綜合中學(Gesamtschule)

1970年德國教育參議會建議將綜合中學納入中學教育體系,但直至1973年聯邦政府才同意。

綜合中學的宗旨是想把Gymnasium、實科中學和Hauptschule三種學校的教學方向融合在同一個學校內。課程分為兩種:一是基本課程 (Grundkurs)─同年級的學生不問程度共同上課;二是Leistungskurs ─依學生程度分別教學。

綜合中學的就讀年限分為兩個階段:一是義務教育階段,由5至10年級或7至10年級(如果小學到六年級);二是志願教育階段,最高可到 13年級。13年級畢業的學生其學歷同Gymnasium 的畢業生。

七、專門學校(Fachschule)

此種學校招收受過職業學校教育和有工作經驗的學生。學習期限約3 年,畢業時須參加國家考試,通過便取得「師傅」(Meister)資格。

八、專業高等學校(Fachhochschule)

欲進入專業高等學校必須受過至少12年的學校教育。此類高等學校與大學的不同是:修業時間較短,而且原則上必須在規定期限內畢業;課程緊湊且選課自由較少;較注重實習和未來的就業需要。畢業所獲文憑為Diplom,但較大學頒的Diplom低一級,現為我國承認為同等學士學歷。

九、大學

大學的申請者必須讀完13年級並通過Abitur。原則上通過Abitur者均可申請到學校,但部份大學科系有名額限制 (Numerus Clausus),申請者要有較好的成績才能進入。

參考資料
歷史講義+ 學制:http://www.saec.edu.tw/info/german/g5.htm

請各位漢改高手查一查, 你們眼前的教育普及如何做? 跟人家比起來怎樣? 一下子漢改了就馬上解決了教育普及問題了嗎? 把擺在眼前的不去真正動手解決, 卻閉門造車搞漢改, 改成了, 你們就成功了, 然後便縮回老窩去不管普及教育的事麼? 豈非本末倒置? 你們要跳下去推動教育, 自己開私塾教學生, 就像文革時候赤腳醫生的豪情壯志, 老中青一代帶一代, 下代又給上代反饋修正方向。(你們自己肚子裡還得要有墨水呢!)
發表於 2006-3-24 23:35:22 | 顯示全部樓層
教育还是要手把手教的。如果条件允许,我真想当自己孩子的家庭教师,可惜未来的社会很忙碌:(
發表於 2006-3-25 00:42:50 | 顯示全部樓層
就是,以为拼音了就没有文盲了,那是想当然嘛,我国就有几个使用拼音文字的少数民族,文盲也不少。
 樓主| 發表於 2006-3-25 10:30:26 | 顯示全部樓層
共分八次連載。
好像三年前, 日本把以前第一版的德文版格林童話翻成日文版出版了。原來第一版的格林童話, 我們現在所熟悉的甚麼白雪公主(雪娘)...等等, 當時的原始版本其實是搜集自德國的一些口頭歷史、傳說、....。多少反映了16世紀到文藝復興後的一些德國地區(未統一前都是一些邦, 其中普魯士Prussia是驍勇善戰)社會情況。原始的「白雪公主和七婑人」故事是講這個公主跟父王亂倫, 又和七個人亂來...; 又有故事是父親和哥哥把弟弟分而食之....都是這些暴力、亂倫、血腥、野蠻的事。日文版一出, 轟動一時, 好像正合了日人的口味。後又翻成中文版賣到台灣去, 造成騒動, 被列為成人讀物, 不得售於18歲以下青少年。
但, 為了強國強種, 國民教育實施後, 德國迅速堀起, 把工業革命搖籃的英國、及伙伴法國, 在兩次歐陸大戰裡狠狠地教訓一番。戰後, 德國表現出來的風範又是合乎「德」, 不愧中文翻得好, 屠殺了六百萬猶太人的德國懂得懺悔並給與猶太補償; 日本也是學徳國才強起來的, 但戰後日本跟戰後德國比, 就是日不如德, 真是甚麼都是學一半, 就像學中文字學中國畫...一樣。

二、第二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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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也是全世界最早實施全民健保和國民義務教育的國家早在(於1814年實施國民義務教育)

不過"世界上最早的義務教育法令是1619年德國魏瑪公國公佈的學校法令。它規定父母應送其6-12歲的子女入學,否則,政府強迫其履行義務。雖然這個法令制定的目的是教化國民,但它卻是義務教育的開端。"

丹麥的基本學制為小學6年、 初中3年、 高中3年,其中小學和初中構成義務教育,中間不舉行升學考試。

丹麥的高等教育主要指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等高等教育,可分為3種形式:短期高等教育、中期高等教育及長期高等教育。其中,短期高等教育是指繼高中階段職業教育和培訓後為期兩年的高等專科教育;中期高等教育是指經過高中階段職業教育和培訓後再接受為期四年的高等教育;長期高等教育是指普通高中教育後為期五年的高等教育。

大學教育:丹麥大學的學制一般為5年,有的專業如醫學長達8年。碩士學位學制一般為4—6年,博士學位學制為3年。高等院校每年9月初開學,次年6月底結束。丹麥公立大學的學費無論對當地人還是外國人都是免費的。

三、第三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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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德國 在當時的名稱叫普魯士 普魯士本來只是一個小國家 地小人少 後來當政的人發現 要讓普魯事壯大的話 得要先使一班平民的知識水準提高 國家才會富強 當時的歐洲各國都是希望人民越笨越好 才部會起來推翻國王的政權 唯有普魯士有這個體會 國家的帶動得要是由下而上 人民的知識水準提高 可以對國家有所貢獻 對提昇國家的整體有很大的幫助 人民的水準提高 國家的水準也會跟著提高 帶動整個國家朝向富強之路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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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pluiepoco 于 2006-03-27 22:47:54 编辑 ]
 樓主| 發表於 2006-3-27 19:23:29 | 顯示全部樓層
簡單地回顧近代中國的國民義務教育:
(民國紀元是孫中山沿用傳統中國的年號紀元方式, 沒有皇帝, 故用「民國」年號, 民國元年即西元1912年。西元xx年即紀念耶穌誔生後xx年, 雖然孫中山入了天主教, 但國家紀元年號仍不會用甚麼西元xx年, 更不叫公元xx年。)
資料來源: 轉貼自台灣雅虎奇摩 《國民義務教育從甚麼時候開始的》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004122803188
一、
民國元年教育部公布「小學教育令」,並在部令公布的學校系統說明中規定「小學四年畢業,為義務教育」,然而因局勢不穩並未能付諸實施。直至民國四年,袁世凱頒布「國民學校令」與「預備學校令」,「國民學校」四字首次出現於中國學制中。

民國十一年的新學制系統圖說明中提到「義務教育年限,暫以四年為準,各地方至適當時期得延長之。」至民國二十年國民會議的「約法」第四十八條始有「男女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及該法第五十條有「已達學齡之兒童,一律受義務教育。」之規定。

「國民教育」一詞首見於民國二十九年教育部所公布的「國民教育實施綱領」。

參考資料
http://www.epa.ncnu.edu.tw/web91/epforum/vol5no2/analysis.htm

二、
光復後,政府為了培育人才,積極發展教育,不但實施六年國民義務教育,使每一位兒童接受教育;更於民國五十七年實施九年國民教育,以提升國民教育程度。

1967年6月5-10日,以色列向四周阿拉伯國家及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發動「六日戰爭」,只花了六天,大獲全勝。在空軍方面大獲全勝,地面部隊進佔加薩走廊、西奈半島一帶。這場戰爭引起了蔣介石的注意,因為以色列與台灣處境類似:兩國都把美國做靠山老大哥;兩個都是以小搏大,四周都有人口、軍事力量、領土遠大於自己的敵國。
蔣介石下令要各部會分析研究以色列打贏「六日戰爭」的原因。當報告匯整上呈時,就國防軍事的部份,因涉及軍事機密與國防安全,我們就族繁不及備載了(註:其實是我也不豬道),但其中有一條,引起了蔣介石的特別注意。
那就是:以色列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大大提昇了以色列全體國民的教育程度及知識水準。
蔣介石眼睛一亮,立刻裁示:務須在最短期限內,促其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實現,是所至囑!同時,也向全國軍民同胞們,鄭重宣布自民國五十七學年度起,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從宣布到實施只有短短一年。因為關乎當時國小六年級生升學,這類重大的學制改變,必需在至少一年前公布,而這項政策正好在剛好一年前公布。
這個政策固然有益於提昇國民教育水準,但當年台灣的經濟、財政、師資培育都嚴重不足,既有的中學數量嚴重不夠。
但當年蔣介石對九年國教推動宛如反攻大陸般意志堅定;當年沒有反對黨扯後腿,輿論媒體當然也不敢唱衰;政府高層,恐怕沒有哪個白目敢跟自己腦袋及官位開玩笑,向先總統 蔣公(請稍息!)據實以報這些窘況。也不會人敢向蔣介石建議此舉需從長計議,或者至少要把籌備時程拉長。所有下級官員,全部硬著頭皮努力完成這項不可能的任務。

注意, 約在民國70年(1981年)代中期台灣開始經濟起飛, 也差不多在這些九年國民義務教育的人大學畢業時候了。配合了蔣經國的十大建設(其中一二個成果雖不算太理想), 台灣整體的經濟力量就像泉水汹湧而出。沒有了這一爆發出來的力量炫耀於世界, 世界上根本沒幾個人知道甚麼是台灣。而李登輝上台後, 也是靠著這纍積下來的老本在搞他的春秋大夢的, 今日陳水扁也是吃這個老本在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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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3-27 22:49:20 | 顯示全部樓層
工具里这个东西可以全文替换
 樓主| 發表於 2006-3-29 17:55:28 | 顯示全部樓層
請各位漢改高手查一查, 你們眼前的教育普及如何做? 跟人家比起來怎樣? 一下子漢改了就馬上解決了教育普及問題了嗎? 把擺在眼前的不去真正動手解決, 卻閉門造車搞漢改, 改成了, 你們就成功了, 然後便縮回老窩去不管普及教育的事麼? 豈非本末倒置? 你們要跳下去推動教育, 自己開私塾教學生, 就像文革時候赤腳醫生的豪情壯志, 老中青一代帶一代, 下代又給上代反饋修正方向。(你們自己肚子裡還得要有墨水呢!)

轉胋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405112606286
《國民義務教育"宗旨是什麼?》
1.九年國民義務教育乃是民國五十七年實施。

其名稱則根據民國六十八年公佈的「國民教育法」第二條和第三條:

第 2 條 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已逾齡未受國民教育之國民,應受國民補習教育。
六歲至十五歲國民之強迫入學,另以法律定之。

第 3 條 國民教育分為二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教育;後三年為國民中學教育。
對於資賦優異之國民小學學生,得縮短其修業年限。但以一年為限。
國民補習教育,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實施;其辦法另定之。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004120701075
《國民義務教育需要多久》
台灣是9年。國小、國中。=6+3=9
美國是12年。【他們有12年級】國小、初中、高中。=6+3+3=12
 樓主| 發表於 2006-3-30 18:58:3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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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較詳細地回顧一下近代中國的國民義務教育:
資料來源 : 中華民國教育部部史 全球資訊網 《近代中外歷史與教育大事對照》 http://history.moe.gov.tw/worldhistory.asp
以下的記錄, 用「國民」「義務」「教育」在中華民國教育部部史網站上搜尋所得:

1912 - 1949 是大陸的中華民國時期 :
1915 全國教育會聯合會第一次會議,陳請國民會議及憲法起草會,擬將義務教育列入〈憲法〉。
教育部呈准〈義務教育施行程序〉,為中央對於義務教育有系統規劃之始。
教育部咨行各省推行〈義務教育施行程序〉。
1917 全國教育會聯合會第三次會議,呈部議案有:添設大學,訂定國語標準,劃一科學名詞,劃定各省教育基金,促行義務教育,推廣女子教育等。
1919 全國教育會聯合會第五次會議,呈請廢行〈教育宗旨〉,宣布〈教育本義〉,推行國語。推廣童子軍,改進學校體育,促行義務教育,訂定失學人民補習教育辦法。
1920 山西省義務教育辦法由教育部咨行各省參酌,自定標準報部核定。
教育部訂定分期籌辦義務教育年限,以八年為全國一律普及之期。
1922 大總統令公布〈學校系統改革案〉,即〈壬戌學制〉,又稱〈新學制〉,採六三三制,但小學得分初、高二級,前四年為初級,得單設,為義務教育。
1924 全國教育會聯合會第十次會議,呈請嚴定大學設立標準,催促各省區實施義務教育,議決取締外人在國內辦理教育事業,中小學特重訓育,各省區贊助拒毒邉拥龋?沓收埥逃?克兕C初等教育及中等教育法令。
1930 教育部呈送行政院〈國民義務教育及成年補習教育初步計畫〉。
1932 教育部令發省市教育廳局〈第一期實施義務教育辦法大綱〉,暨〈短期義務教育實施辦法大綱〉,令自二十一年度起遵行。
1934 教育部公布〈民眾學校規程〉,實施失學民眾義務教育。
1935 行政院修正通過〈實施義務教育暫行辦法大綱〉。
教育部公布〈實施義務教育暫行辦法大綱施行細則〉,並定八月起實施,以普及四年義務教育。
1937 教育部公布〈學齡兒童強迫入學暫行辦法〉。
1938 教育部規定全國各級學校共同之國訓為:忠孝仁愛信義和平。 (目前台灣仍舊執行)
1939 教育部通令「禮義廉恥」為全國各級學校共同校訓。 (目前台灣仍舊執行)
國民政府公布〈縣各級組織綱要〉,規定每鄉(鎮)設中心學校,每保設保國民學校。縣政府設教育科,原教育局裁撤。
1940 教育部公布〈鄉(鎮)中心國民學校設施要則〉、〈保國民學校設施要則〉。
1945 教育部公布〈國民學校教師進修大綱〉。
日本無條件投降。
教育部在重慶召開全國教育善後復員會議,準備教育復員。
臺灣省首任教育處長趙迺傳到職(教育處隸屬於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臺灣省教育處組織教師甄選委員會,甄選中等學校及國民學校教員。
教育部公布〈國民學校教員檢定辦法〉。
1946 教育部擬訂〈第二次國民教育五年計畫〉,由行政院核准,自本月公布實施。
教育部公布〈國民學校教員檢定辦法〉。
1947 國民政府頒布〈中華民國憲法〉,於「人民之權利義務」一章列教育條文二條,於「基本國策」一章列有教育文化一節,條文十條。 (憲法規定國家教育經費不得低於國家總預算百份之十五)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布〈臺灣省學齡兒童強迫入學辦法〉。
教育部令飭各省市教育廳局依照〈憲法〉規定,延長國民義務教育年限,小學以辦理六年制為原則。
1948 教育部第三次修訂〈小學課程標準〉,改名為〈國民學校課程標準〉。
教育部修正公布〈師範學院規程〉。
教育部修正公布〈中學課程標準〉。
1949 中央政府遷設臺北;教育部緊縮編制,暫設普通教育司、高等教育司、社會教育司、總務司、人事處、主計室及國際文化教育事業處,均不分科。
 樓主| 發表於 2006-3-31 15:29:58 | 顯示全部樓層
請各位漢改高手查一查, 你們眼前的教育普及如何做? 跟人家比起來怎樣? 一下子漢改了就馬上解決了教育普及問題了嗎? 把擺在眼前的不去真正動手解決, 卻閉門造車搞漢改, 改成了, 你們就成功了, 然後便縮回老窩去不管普及教育的事麼? 豈非本末倒置? 你們要跳下去推動教育, 自己開私塾教學生, 就像文革時候赤腳醫生的豪情壯志, 老中青一代帶一代, 下代又給上代反饋修正方向。(你們自己肚子裡還得要有墨水呢!)

      1949 - 至今, 再看這個逃難的中華民國到了台灣, 在國民義務教育方面, 又搞了甚麼: (兼酌收一般普及教育方面的大事, 如成人教育--空中大學及教育電台等, 特殊教育, 殘障...等等。還有順便收錄李登輝上台以後, 教育雖仍在進步, 但多暗藏了為綠色文化大革命培養種子。--教育變爛了, 社會也變亂了, 台灣經濟也開始走下坡了!)
遷台後, 直叫「國民教育」, 似乎「義務」是大家所公認而不需加入。而且在教育方面, 還考慮了特殊教育及給與殘障受教育協助, 成人教育, 深山裡的原住民教育, 貧窮低收入戶教育...。
(依孫中山三民主義五權憲法, 行政院是政府行政中心, 相當於大陸的國務院。教育部隸屬於行政院)
1953  教育部成立簡體字研究委員會組織,進行整理簡體字。        (摘錄於此, 僅供各位好奇的大陸同胞參考。)
1955  教育部頒布〈提高國民學校師資素質方案〉、〈提高中等學校師資素質實施方案〉。
1956  教育部擬訂〈國民學校畢業生升學初級中等學校實施方案〉,呈報行政院核准,以期消除惡性補習及升學競爭。
      臺灣省政府公布〈學齡兒童強迫入學辦法〉。
1960  教育廣播電臺開播。
1961  教育部教育研究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決議逐年發展初級中學,以奠定延長義務教育的基礎。
      教育部公布〈國民學校課程標準〉。
1963  交通部核准教育電視臺開播(該臺隸屬於國立教育資料館,於十二月一日開播)。
1964  教育部指定金門為延長義務教育試辦地區,五十二學年度起延長義務教育至九年。
1965  教育部修正公布〈失學民眾補習教育課程標準〉。
      教育部公布〈國民學校設備標準〉。
1966  臺灣省立臺北商業職業學校附設高級商業職業廣播實驗學校成立,為我國首座空中補習教育學校。
1967  行政院決議自明年秋季起,將國民教育延長為九年。  (※上面即介紹過, 延長為九年的原因--以色列六日戰爭勝利的啟示)
      行政院令頒〈九年國民教育實施綱要〉。            (※初中三年改名國民中學, 簡稱國中)
1968  總統令公布〈九年國民教育實施條例〉。
      教育部公布〈國民小學暫行課程標準〉、〈國民中學暫行課程標準〉。
      教育部公布〈國民中學教師儲訓及職前訓練辦法〉,以提高國中教師素質,並建立教師儲備制度。
      教育部為配合九年國教之實施,停辦初職及五年制高職,高職招收國中及初中畢業生,修業三年。
      臺灣省實施盲聾分校措施,將原先盲聾學校分設省立臺南啟聰學校,及省立臺中啟聰學校、省立臺中啟明學校。  (特殊教育也是培育人才的方式, 使殘障之人成為殘而不廢, 也可對社會有一番貢獻。)
      教育部公布〈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考查暫行辦法〉,分智、德、體、群四項,採百分計分法。
1969  教育部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教育科學文化組織簽署合約,訂定第二期國民教育發展五年計畫,以解決國小畢業生升學及惡性補習問題。
      教育部頒發〈國民中學學生編班原則〉,以智商、性向相類之學生編成一班,俾便教學。
      教育部及國防部會銜擴建教育電視臺。(五十九年成立中華電視臺財團法人,六十年十月三十一日開播。)
1970  教育部頒〈加強推行國語運動辦法實施要點〉。    (※推行國語, 也即北京的推普。在海外, 像馬來西亞並沒有任何推行國語運動或推普。基本上家庭裡講方言, 學校講華話; 1980前後推行公共場合講華語。香港則到回歸後才開始推行三語兩文--三語即粵語、普通話、英語, 兩文是中文、英文)
      教育部頒〈國民小學辦理失學民眾補習教育辦法〉。
      教育部頒〈特殊教育推行辦法〉。
      教育部公布〈國民中學暫行設備標準〉。
1971  教育部空中教學委員會成立。                      (※空中教學利用收音機、電視廣播教學節目)
      教育部公布〈國民中學課程標準〉。
1972  教育部修正公布〈公立補習學校空中教學實驗辦法〉。
1973  臺灣省教育廳指定二十二所中小學擴大辦理國民教育九年一貫制實驗。
      教育部公布國民中學業務劃歸國民教育司主管。    (※初中一到初中三納入國民義務教育的專責主管機關管理)
1974  教育部研擬〈發展與改進國民教育五年計畫〉,預訂自六十六學年度開始實施。
      教育部發布〈九年國民教育實施條例施行細則〉。 (※1974蔣介石逝世, 副總統嚴家淦接任總統。)
1975  教育部頒〈特殊學校教師登記辦法〉。
      教育部公布〈國民小學課程標準〉。
      教育部頒〈國民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進要點〉。      (※要國民義務教育辦好, 師資等後勤的人事制度是關鍵之一。)
1976  教育部制定〈教科書編印改進計畫〉,全面改進中小學教科書。
1977  教育部頒〈改進國民小學體育實施計畫〉。
1978  教育部頒〈加強輔導中小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   (※蔣經國當選第六任中華民國總統。)
1979  總統令公布〈高級中學法〉、〈國民教育法〉。
      教育部頒〈改進國民中學學生編班試行要點〉,規定一年級一律常態編班,二年級以上得實施學科能力分組。
      總統令公布〈師範教育法〉。
1980  教育部頒〈國民中小學加強美育教學實施要點〉。
      教育部公布〈中小學教師登記及檢定辦法〉。
      教育部擬訂〈發展與改進國教六年計畫草案〉。
1981  教育部召開全國性國民教育會議。
1982  教育部發布〈師範教育法施行細則〉。
      教育部發布〈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教育部頒〈國民中學學生編班實施要點〉。
      行政院核定成立教育部電子計算機中心,執行教育行政電子化作業。
1983  行政院審查通過〈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加強職業教育及補習教育實施計畫〉草案,八月起開始試辦。
      教育部為試辦空中大學課程選修,在臺灣省成立五個學習指導中心。(八月已辦理科目登記及註冊,註冊總人數共三萬五千六百八十九人。)
1984  教育部發布〈強迫入學條例施行細則〉。                         (※李登輝當選中華民國第七任副總統)
1985  教育部發布〈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研究辦法〉。
1986  教育部頒〈國民小學補習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教育部頒〈國民中學補習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教育部頒〈特殊教育課程、教材及教法實施辦法〉。
1987  教育部發布〈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1988  教育部公布〈中小學資賦優異學生提早升學學力鑑定實施要點〉。   (※蔣經國病死, 李登輝遞補為總統)
1990  教育部公布〈延長國民教育初期計畫-國中畢業生自願就學高級中等學校方案〉。  (李登輝當選中華民國第八任總統--扶正啦, 可以大搞特搞了)
1991  行政院通過〈發展與改進成人教育五年計畫綱要〉。
      國立空中大學舉行第一屆畢業典禮,共十一人獲頒畢業證書。
      教育部成立成人教育委員會。
1992  教育部成立大陸事務工作小組。
      教育部發布〈身心障礙學生障礙人士子女及低收入戶學生就學費用減免辦法〉。
1993  教育部頒布〈發展與改進國中技藝教育方案—邁向十年國教目標〉,在國中層級開設技藝課程,向上銜接技職教育。
      教育部建立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管制系統,全面追蹤尋查輟學學生。
1994  總統令修正公布〈大學法〉,明定大學享有自治權,大學校長由遴選產生,學生可參與校務會議,教師等級增列助理教授,大學設置軍訓室。
      民間發起四一○教育改造運動。                           (※民進黨人士發動, 為綠色文化大革命鋪路--教育改革。甚麼東西一加上個「革」字就沒人敢反對, 因為一「革」必新, 一「新」必好。這是孫大炮革了滿清的命以來,大家對「革」字的尊崇。)
      行政院設置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出任召集人,三十一位委員包括了學術、教育、行政、文化等各界代表。     (理想主義的李遠哲開始主持教育改革--實即綠色文化大革命的開始。背後有李登輝在運作。)
      教育部修正公布〈國民中學課程標準〉。
1995  臺北市教育局局長人選,首次以全體教師行使同意權方式投票產生。
      教育部開放國民小學可實施外語教學;於八十五學年度起實施。
      教育部公布〈國民中學課程標準實施要點〉,新課程標準自八十七學年度正式使用。
      教育部公布〈國民小學課程標準實施要點〉;新課程標準自八十五學年度起實施。
      教育部統計,為輔導國中畢業生自願就學,至八十三學年度止臺灣地區已成立九個大型技藝教育中心,五十八個小型技藝教育中心。
      教育部成立國中畢業生自願就學輔導方案綜合評估委員會,對本方案進行整體評估。
      教育部推動〈TANet至中小學計畫〉,將網路應用延伸至中小學。
      教育部公布《身心障礙教育報告書》,將落實三至六歲學齡前兒童接受普及、免費、強制的特殊教育。
1996  教育部訂頒〈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
      教育部為推展成人終身教育,發布〈以終身學習為導向的成人教育中程發展計畫〉,並自八十六年起實施。
      教育部通過〈教育部八十五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城鄉交流活動實施計畫〉。
      教育部為提供終身學習,輔導專科學校附設補校,核定〈專科學校申請附設專科進修補習學校處理要點〉。
1997  教育部核定高雄市空中大學正式成立及國立空中大學八十六學年度招生採免試入學方案。
      教育部核定實施〈遠距教學實驗計畫〉,八十五學年度起卅一所大專院校參與試辦,大學、技術學院、專科學校可互選其他學校選修課程,學分可獲承認及抵免。
      教育部公布〈高職免試入學方案〉分發成績處理要點,採計國中三年在校成績佔百分之七十五,兩次統一命題測驗成績佔百分之二十五分發入學高職,八十六學年度入學國中一年級新生為適用對象,八十九學年度升學高職時實施   (高職 = 高等職業學校, 學歷等同於高中)
      教育部修正公布〈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成績計分方式改採五等第九分制,新增口試、自我評量、同儕互評、參觀教學等多元考察方式。
      為落實國中常態編班政策,辦理國中常態編班專案督導小組訪視計畫,針對重大違規事件屢遭檢舉之學校詳細訪查。
      加速推展終身教育,教育部定八十七年為「中華民國終身學習年」。
1998  教育部發布〈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年齡由六歲向下延伸至三歲。
      教育部通過〈發展小班教學計畫〉,本計畫將自八十七學年度起開始執行,預計至八十九學年度止。
      行政院通過〈教育改革行動方案〉,八十八年度起五年內推動健全國民教育、普及幼稚教育、健全師資培育與教師進修制度、促進技職教育多元化與精緻化、追求高等教育卓越發展、推動終身教育、推展家庭教育、加強身心障礙
      教育部成立「建立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指標」工作小組。
      教育部公布〈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九年一貫新課程以七大學習領域取代學科,分科教學改採合科協同教學,並可彈性排課,每周上課五天,每學期上課二十週,每年上課二百天,授課時數大幅縮減,預定九十
1999  教育部部長赴立法院施政報告表示,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八十八學年度起將選擇部分學校試辦,九十學年度國小一年級全面實施,九十一學年度擴及國中一年級,預估九十三學年度所有國中小採用新課程。                 (新課程中夾有所謂鄉土教學, 用以培養本土意識, 籍此裁培未來綠衛兵, 為台獨意識加溫提供未來人力。)
      總統令公布〈教育基本法〉,規定人民是教育的主體,教育權由中央下放至地方,國民教育得視社會發展延長年限,保障弱勢族群受教權,鼓勵私人興學,得將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
      教育部發布〈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開放國民教育階段可在家教育及非學校型態的實驗教育;國中小校長派任改採遴選制,卸任校長保障分發教職或轉任他職。
      九二一(九月廿一日)凌晨發生集集大地震,教育部緊急成立地震災情回報中心統計,全省三千多所學校以臺中與臺南縣市學校毀損情況最嚴重;部長巡視災區學校,指示各校檢視建築安全,將籌措經費協助學校災後重建。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各年級授課節數定案,國中小學上課節數減少,每周有五至九節不等的彈性授課節數;七大學習領域將不再採取依年級、分冊形式,改以學習階段劃分;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九十學年度起逐年分階段
      教育部將從十一月下旬起對全國三千二百多所國中小學展開校舍建築總體檢,全面建立每一所國中小學「校舍建築健康檔案」,預定明年三月完成,體檢結果需要補強或拆除重建者,將由中央統籌經費,按優先順序分年執行。   (全台人口二千三百萬人; 校舍建築總體檢是對防地震耐地震的檢查)
      行政院教育改革推動小組第十三次委員會議,臨時動議決議對臺灣地區已立案私立幼稚園與托兒所滿五足歲幼兒發放幼兒教育券。
      落實小班教學教改理念,教育部修正公布〈國民中小學班級編制與教職員員額編制標準〉,九十二學年度起將國中小每班學生人數降至三十五人,預計九十五學年度達成三十人以下目標。
2000  全球第一個網路教育虛擬城市─亞卓市在中央大學開幕,將提供未來網路學習社會環境。
      (國科會重點實驗室建立的教育網站,免費空間和信箱,教育新聞,學習科技。http://admin.educities.edu.tw/intro/)
      教育部公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第一學習階段)暫行綱要〉,決定九十學年度起從國小一年級開始實施,同年度國小五、六年級同步實施英語教學,鄉土語言課程自明年小一開始列為必選,國中列為選修。               (鄉土語言即所謂母語, 在學校教閩南語、客家話、原住民各族語; 用以衝淡國語教學媒介地位。)
      教育部發布〈少年矯正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將國民教育階段學生學籍回歸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高中以上階段學生學籍則安置在一般學校,避免服刑或接受感化教育者被貼上標籤,以利其回歸正常社會。
      中華民國首任民選總統就職                             (※在李登輝暗中支助下, 陳水扁當選總統。)
      教育部發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確立新課程教科書部審、民編、自選原則,明定新課程將由國立編譯館負責審定,出版商應依送審教科書適用年級於各學期開始日前一年提出申請,審定執照有效期限六年
      教育部公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各學習領域教科書審查規範及編輯指引〉。
      教育部公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新課程將自九十學年度國小一年級開始實施。
      教育部成立「推動國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工作小組」,積極展開九年一貫課程宣導、研發等相關推動事宜。
      響應聯合國人權教育十年主張,訂定〈推動學校人權教育方案〉,將成立推動人權教育委員會,明年起分四年推動實施,將人權教育納入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融入各學習領域,並修訂高中職校階段課程標準,鼓勵各大學校
      教育部公布國中小九年一貫新課程各年級實施期程,將分四階段實施,九十學年度國小一年級開始,九十一學年度國小一、二、四、國一,九十二學年度國小一、二、三、四、五及國一、二,至九十三學年全面實施新課程;每週
2001  教育部發布〈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規定成績評定採取多元評量方式。
      教育部訂定〈九十年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分為嚴重舞弊、一般舞弊、一般違規三類懲處。
      教育部訂定〈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各科分數組距表〉,以供學生在選擇學校時做為參考。
      教育部公布〈協助失業家庭及弱勢族群子女就學相關措施〉。
      教育部推動〈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計畫〉,以二十四億元經費,九十學年度九月起,分四年實施〈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計畫〉,讓所有具升學意願障礙學生如願就讀社區內高中職。
      完成九十至一百四十學年度國民教育學生人數長期預測報告。
      台灣教育長期追蹤資料庫調查即日起展開,六年內分階段持續進行,以增進學習效果。
      啟動人權教育列車,紮根學校人權教育。
2002  教育部公布〈解決貧困學生午餐費方案〉。
      教育部頒布〈高中職社區化推動工作計畫〉。
      為配合國民中小九年一貫新課程實施,教育部決議將全面調整中小學教師授課時數,國中由每週十八至廿四小時調整為十八至廿二小時,每節四十五分鐘,國中小各領域教師授課時數應盡量一致,國中小學會計、人事人員不得由
      教育部修正國民小學學生作業簿格子尺寸,以利學童習字。
      總統令公布〈終身學習法〉,明定各級政府應積極推動員工公假參與學習的「帶薪學習制度」,對積極推動員工帶薪制度的機關或雇主,給與獎勵、經費補助,教育部將發行終身學習卡,建立認證制度,作為入學採認或升遷考核
      教育部修正公布〈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決定將身心障礙生升學高中職入學考試計分優惠,由原來降低錄取標準分數百分之二十五,改為原始總分加計百分之二十五計分,並統一採外加名額百分之二方式錄
      教育部公布九十四學年度國中基本學力測驗考科,維持現制的國文、英語、數學、自然及社會五科,命題範圍涵蓋九年一貫新課程七大學習領域之中的三.五個領域,不跨學習領域。
      教育部公布閩南語及客家語之標音符號系統,原則由國小三年級開始教授,惟學校可視學生學習程度提前實施。       (※培養本土意識手段之一。標音符號可刺激非中国之台灣語文的產生, 和漢改高手的拼音文幾乎有異曲同工之效。)
2003  教育部公布〈國民中小學英語基本字彙一千字表〉,以因應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教材編選及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命題範圍。
      教育部發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語文、健康與體育、社會、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及生活領域綱要暨實施要點〉。
      教育部發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綱要暨實施要點〉。
      教育部部長宣布國教向下延伸一年政策將分三階段,九十三學年度先試辦離島地區,九十四學年度納入全國五十四個原住民鄉鎮,九十五學年度全面實施,國教向下延伸一年至五歲幼兒,採非義務化、非強迫性的民主機制,初步
      百餘位專家學者發起「重建教育連線」發表重建教育宣言,批評十年教改產生自學方案、建構式數學、一綱多本、九年一貫等十二個問題,並提出檢討教改、透明教育政策、照顧弱勢學生、提振學習樂趣等四大訴求,號召全民連署。

(論壇重開, 1994以後資料掉了, 補回)

[ 本帖最后由 abcxyz1 于 2007-06-11 09:31:00 编辑 ]
 樓主| 發表於 2006-4-2 23:36:53 | 顯示全部樓層
摘自http://www.faedia.com/luntan/ShowPost.asp?id=1605 《漢改?神經病!》 30樓:
台灣實施國民義務教育, 小孩一到學齡七歲鄉、鎮、市、區公所會自動通知家長。不入學的話, 家長有罪。教育被當作國民義務, 和服兵役是相同重要的。人民有義務去接受這種教育, 政府有義務出錢免費提供一切設備(學校、場地、教學工具、..給貧窮人家提供課本、制服..)、制度(師資及其教師薪水、教育體系支援、考核、...)、課程編訂、相關課本出版法規和出版商協調.....; 全是教育部要仔細制訂、執行、檢討考核...人民必須共同參與。記憶中, 且由憲法規定, 台灣的教育經費必須佔國家總預算15%以上, ; 大陸卻只有2%。
從前台灣仍在農業社會期間, 農忙之時家長叫小孩下回幫忙, 警察卻到田裡捉小孩去上課。這樣國家建設所需要的人才纔能培養起來, 至少人民有知識、會思想、懂得分辨是非, 人民素質才會提高。
在國民義務教育下, 窮鄉僻壤, 深山裡都有學校, 有些深山裡的原住民部落, 人口少, 曾有報導一個學校甚至只有五個人(校長一位, 老師一位, 工友一位, 學生兩位)。但是, 由大城市到小鄉下、深山裡, 除非是六七十歲日本殖民時期成長的老人, 沒有人不會寫字(繁體字!)、沒有人不懂國語(普通話)。
國民義務教育是國民有義務去接受教育, 政府有義務去辦好教育; 這是在德國希特勒時為了強種強國開始實施的。
辦好國民義敄教育, 首重師資培訓。師範學院由政府負責一切費用開支, 師範學生尤如入伍軍人, 師範畢業生必須接受政府分派到任何地方任教, 天涯海角都得去赴任, 不得改易繳費補回之前政府所代繳的學費雜費了事。到任必須服務滿多少年後(記得台灣是五年), 始得申請回原籍, 尤甚鼓勵留任於派任地區十年至二十年。(一個人也不能一直呆在同一地方, 人總是想升遷的, 升官發財人之所欲。)
http://www.epicbook.com/guest/argue.asp?motifID=5103》見第一百六十條及一百六十四條,

請各位漢改高手查一查, 你們眼前的教育普及如何做? 跟人家比起來怎樣? 一下子漢改了就馬上解決了教育普及問題了嗎? 把擺在眼前的不去真正動手解決, 卻閉門造車搞漢改, 改成了, 你們就成功了, 然後便縮回老窩去不管普及教育的事麼? 豈非本末倒置? 你們要跳下去推動教育, 自己開私塾教學生, 就像文革時候赤腳醫生的豪情壯志, 老中青一代帶一代, 下代又給上代反饋修正方向。(你們自己肚子裡還得要有墨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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