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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权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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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6-29 23:25:2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权利研究            
我建议建立一门新的科学——《权利学》来对权力进兴具体、系统的研究,这对于当前正在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有着深远的意义,因为如果说经济体制改革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的改革,那么政治体制改革就是社会权利的所有制和使用方式的改革。
一、什么是权利?
权利是生产关系的核心,生产力决定权利,权利又反作用于生产力。权利使用和分配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着管理者,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权利是对人的行为的支配能力。他以暴力作后盾,具有强制性。它是在人们的生产合作中产生的,是服务于劳动和劳动产品的分配的。它的科学的使用,能制止个体对群体的破坏行为,维护公众的共同利益,从而利于调动人的劳动积极性。解决个体、群体之间的矛盾冲突,调节合作关系。它的错误的使用,能破坏群体利益,瓦解一个和谐发展的系统。权利是一把锋利的尚方宝剑,能决定它的升降荣辱、富贱生死。它本身只是一种工具,无所谓好坏,它做坏事还是做好事,决定于它的拥有意义及其使用方式。所以权利具有强烈的阶级性。个人野心家追求权利,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人也追求权利,只有无所作为的人才不追求权利。
二、权利的发展史
没有孤立的个体,广义地说,任何系统对内部的个体的变化的调节都是权利行为,动物界既有明显的类似于人的权利的现象。我们常说的权利是狭义地指人的行为。
随着生产的社会化,权力也在社会化,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猿人为了生存组合成人群。“一俟原始群因为了生计必须分成小集团,它就不得不分成血缘家族,血缘家族是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康耳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第20页)直至形成原始社会的最高组织形式 ——氏族公社。权利也随着社会的组织形式而由小渐大地发展着。在这个时期,没有形成用以扩大再生产的社会财富——生产资料。故而不存在私有制。这是权利的作用就只是维护群体利益,而不存在为个人的经济利益服务。不可能产生权利私有制。父系氏族公社末期,氏族首领利用管理权利占用剩余劳动产品,从而出现阶级分化,权力开始具有了阶级性。
生产合作的社会化发展,使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不可能平均地为每个社会成员和家庭所有,社会上一部分人拥有生产资料,另一部分人一无所有而被迫使出卖自己的劳动。这样就丧失了自己支配自己的自由。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权利都是掌握在生产资料所有人——奴隶主、封建主、资本家——手中的,并为他们的经济利益服务的。他们的利益是与全体人民的利益相矛盾的,因而这个时期不可能产生科学的权利学。各阶级对权力的解释都是为了本阶级服务的,而被压迫阶级是不能公开说自己的主张的。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天下乃一人之天下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天下乃一群阶级之天下。人们的自由平等意识和能力都在增强。于是出现了权力的制衡——资产阶级的民主。权利的分散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直至达到全民的民主,即社会权利均有制。而这要建立在劳动产品的按劳均有制的基础上。
到了社会主义社会,被压迫的无产阶级推翻了统治阶级,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制度。从而使社会权利从伦理上、法律上承认了其属于全社会最大多数人。为权利公有打下了经济基础,使全民的民主成为了可能。为权利学的研究提供了自由的环境。但是由于剥削阶级意识的残余,生产力的落后,人民缺乏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权力行使者的素质的低下,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精神文明远没有达到他们的理想状态。生产资料的公有和权利的事实上的私有的矛盾,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蜕化成了事实上的官有制,为少数党员和政府官员滋生腐败现象提供了温床。资本主义国家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对我们推行和平演变政策的,所以我们要分和平演变,实现全人民的社会理想,就必须更深入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权利公有制。
三、权利与道德、法律的关系
道德、法律都是有阶级性的,他们的作用需要通过权力的行使来达到。而权力的行使又需要以他们为借口,统治阶级内部各阶层和个人之间的矛盾也需要权利予以调节。所以社会权利要比政权这一阶级统治的工具的内容广泛。在权利私有制社会里。权利拥有人如不是为了群体的利益而是为了他个人的利益而行使权力,那么他们之间就会产生矛盾。矛盾的双方都希图找到道德法律依据以使自己赢得舆论支持,而事实上他们的得失成败只决定于他们各自的直接权利和能利用的权利的大小。若果小人得势,那么道德、法律只能蜕变为他们以权压人的遮羞布。
四、权利规律
价值规律是调节人们的生产、交换行为的自然规律,以确保无自觉控制能力的社会的自发的有序性,从而使其大体上协调地发展。迫使每个自由的人服从整个社会的需要。与之类似,权利规律也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的意识的自然规律。它迫使权利拥有人不能随意行使权利。如果他们过多地以权谋私,那么在权利规律的自发作用下,群体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夺回自己的权利,把它交给能为自己服务的人去行使。历史上的奴隶起义、农民战争、无产阶级革命,都是在权利规律的作用下,社会这个大系统为了自身的生存而对自己的管理系统的调节,它能迫使当权者保护整体利益,当当权者走向反动,与人民为敌时,他迟早就会被推翻,一个单位,一个集体,如果其内部的领导不能维护群众利益,那么在权力规律作用下,群众就丧失了工作积极性,发生内耗,使系统走向灭亡,为了大家的利益,又民主习惯的人就会起而选举新的领导,缺乏民主能力的群体,它的母系统就会利用自己的权利替子系统更换领导人,也以保持整个大系统的正常运转,所以不懂权利规律的人就会以权谋私,从而使权利得不到发展甚至丧失权利,而善于利用权利规律者,就会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是自己与其领导的群体及其所处环境的利益成为一个同心圆,那么它的权力就会得到巩固和发展,是谓道家之所言大智若愚,无为无不为。
但是在权利私有制社会里,自然的权利规律并不能从根本上避免权力拥有者的盲目行为而造成的权利冲突。这些内耗的积累便会导致政治危机,甚至爆发武装革命。所以正像从根本上避免经济危机就必须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一样,要从根本上消灭武装夺权行动就必须实行权力公有制,但是正像计划经济违背价值规律也会遭到这一规律的惩罚一样,公有的权力行使不正也会在权力规律的作用下产生政治危机。所以权力公有制并不等于权力行使的科学化,它只是为权力的民主化打下了基础,从而能保证群策群力是权力的行使尽量符合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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