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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07-4-26 17: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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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谷”这个词,它既是指一个客体,同时也是指人的行为或实践的对象,因而“谷”也直接具有收获或收获谷物的意思;
比如“相”这个词,它既是指人的眼睛与原始森林的相遇,也是指人的观察行为和观察行为的结果——人们对于自然界的真相的了解。
可以肯定,对于中国古代词语的系统分析一定会使我们得出结论:中国古人是把宇宙万物视为自己的对象的,因而也是把自己视为宇宙万物的认识的或行为的主体的。正因为如此,在中国古代语言之中,与其说是中国古代语言往往普遍地省略了人这个不言自明的主体,倒不如说中国古代语言直接隐含了人这个不言自明的主体。
这种对象性的思辨方式是使分、析、解、剖、判、断等等词语既具有认识论意义上的含意又具有实践论意义上的含意的根本原因,也是使水、谷、禾、稼等等词语既具有名词的词性词意,又具有动词的词性词意(浇水、收获稻谷、栽种禾苗、种植庄稼)的根本原因。
可以说,正是这种对象性的思辨方式使得一切词语所指称的对象都成为了人的认识和实践的双重对象,也使得一切词语都具有了双重的认识论和实践论意义上的含意,而这也就在词语本身的层面上极度地强化了人作为认识者和实践者的主体性。
4、整体性的思辨方式
在中国古代语言中,这种思辨方式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每一个文字在中国古代语言中往往不是表现为单词,而是表现为全词。
比如,在中国古代语言中,一个“水”字不仅仅是指水,而且是指水的各个方面,如水的液体性、流动性、滋润性、清洁性、清凉性等等,正因为如此,在中国古代语言中,“水”不仅仅具有我们现在通常所说的水的意思,而且还有流动的意思,像水一样的液体的意思,以及用水滋润(庄稼)、用水清洁(物体)、用水清凉(身体或屋子)的意思。
“山”字也是这样,它不仅仅具有我们现在通常所说的山的意思,而且还具有像山一样稳固的意思(我们通常说“稳如泰山”)。
因此,对于孔子所说的“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我们应该这样翻译:
“一个拥有一颗智慧的头脑的人,只有当他的智慧像江河一样不断流动的时候,他才能真正感受到智慧本身的快乐;一个拥有一颗仁爱的心灵的人,只有当他的仁爱像高山一样静止不动的时候,他才能感受到仁爱本身的幸福。智慧的本质是流动的,仁爱的本质是静止的。一颗智慧的头脑使人快乐而幸福,一颗仁爱的心灵使人健康而长寿。”
在孔子的这段话之中,“水”和“山”既具有名词的词性词意,又具有动词的词性词意,还具有形容词的词性词意,因此它们事实上相当于一个复合句之中的一个子句。
(许多翻译者如钱穆,把孔子的这段话翻译为“知者喜好水,仁者喜好山。知者常动,仁者常静。知者常乐,仁者常寿。”这种翻译显然是错误的,因为这种翻译不仅违背了人既爱山也爱水的常知常识和常情常理,而且违背了孔子关于智慧与美德的一体性的思想。)
同样,在中国古代语言中,“威”不仅指权威,而且指运用权威——威吓;“武”不仅指武力,而且指运用武力——镇压;“屈”不仅指屈服于他人,而且指放弃自我;因此对于孟子所说的“威武不能屈”,我们应该翻译为“权势的威吓和武力的镇压都不能使他屈服”,或者“权势的威吓和武力的镇压都不能使他放弃自己的理想”。
在孟子的这句话之中,“威”和“武”既具有名词的词性词意,又具有动词的词性词意。
可以说,正是基于这种整体性思辨方式,在中国古代语言中,每一个文字都至少具有四种基本的词性词意——名词的词性词意、动词的词性词意、形容词的词性词意和副词的词性词意。比如“人”,在古代语言中,既是名词(意思包括个人、人们、人民、人类),又是动词(意思是做人、为人、承担起人的职责和使命),又是形容词(意思是像人的、人为的、由人创造的),又是副词(意思是像人一样行动,或做事要像模像样,不要以自己的行动损害人类这种高级生物的名誉,或模仿人的行为方式,如“犬人立而行”——这条狗像人一样直立行走。)
人们常常用“春风又绿江南岸”来说明词语的活用,这充分说明,人们对于中国古代语言中的每一个文字的词语特性还一无所知。
事实上,在中国古代语言中,不仅每一个字都可以作动词,而且几乎每一个字都是动词。
正是由于这种整体性的思辨方式,“行”至少具有这样一系列的含意:act ,actor(行动者或当事人)、 acted ,action , active(积极的和有效的),actively ,activity(积极性和有效性) 。
正是由于这种整体性的思辨方式,使得前面提到的孔子的话之中的前一个“知者”既指智慧本身又指智慧的拥有者,而后两个“知者”则分别指智慧本身和智慧的拥有者。孔子的话之中的前后三个“仁者”也一样。
正是由于这种整体性的思辨方式,“于”不仅具有“在”的意思(它相当于英文的 in),而且具有“在者”的意思,正因为如此,“宇”的意思是指存在者的存在之所(“宀”)。
正因为这种整体性的思辨方式,在中国古代语言中的每一个名词几乎都是指一个对象的全体,因此在翻译中国古代语言时加上与这个对象的性质、形态、色彩等直接相关的形容词不仅是完全符合现代语言特点的,也是人们在把中国古代语言翻译成现代语言时所必须的。
比如,对于《论语》中的“臧文仲居蔡,山节藻棁,何如其知也?”我认为这样翻译是非常合适的:
“当鲁国政府的大官僚沉浸在占卜祈祷的默想静思之中的时候,他仿佛觉得他往日见到的那绿树成荫的陆地上的连绵不断的群山,就好像是一张鱼网上的彼此相连的细小结节,而他往日看到的碧波荡漾的海水里的水草,则有如生长在肥沃的海滩上的高大灌木,这是一种以怎样的方式才能准确表达的感知呢?”
正是由于这种整体性的思辨方式,在中国古代语言中的每一个动词几乎都是指一个动作的全体:动机、行动、行动的对象和行动的结果,因此一个“欲”字往往既是指欲望,也是指欲求(对欲望的追求),也是指欲求的对象和欲求的结果——获得。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绝对不要把自己所不希望得到的东西强加在他人的身上)之中的“欲”就是指欲望、欲望的对象和欲求的结果这三者,而在“虽欲勿用”(纵使我能够像我所希望的那样得到它,它对我也决不会有什么用处)之中,“欲”既指欲望,也指欲求、欲求的对象和欲求的结果——得到(因为这句话之中的“用”必须以“得到”为前提)。
在中国古代语言中直接表现出来的这种整体性的思辨方式,我们可以作如下概括:
1)存在和行为的统一(如“水”作为对一种存在的指称,同时也具有“流动”或“像水一样流动”的意思);
2)行为和行为主体的统一(在中国古代语言中,这常常表现为某一个动词所指称的行为同时直接隐含着这一行为的主体);
3)行为和行为的对象的统一(如“爱”作为对一种行为的指称,同时具有“所爱”或“所爱者”的意思);
4)行为和行为方式的统一(如“斧”作动词时,它直接意味着用斧砍);
5)行为和行为结果的统一(如“树”既具有按照一定的尺寸的间隔栽种苗木的意思,也具有作为这种栽种的结果——长大成林的树木或树林——的意思);
6)主体和客体的统一(在中国古代语言中,这常常表现为由某一个动词所指称的行为直接联系在一起的主体和客体,如“屈”对于客体(他人)来说,它是意思是屈服于他人的恐吓或暴力,对于主体(自己)来说,它的意思就是放弃自我);
7)主体和对象的统一(如“知者”,它往往既是指以知识为追求的人,也是指人所追求的知识本身);
8)事物与事物形态的统一(如“方”既指一种能够抗击海上风浪并因而能够到达地球上的每一个地方的船,又指一切与这种船的形态相一致的形态——方形。不难理解,在古代的技术条件之下,船只的设计者们如果要想使自己所设计的船只能够达到地球上的每一个地方,那么他们就必然要以稳定性和抗冲击性作为自己最高的设计理念,而四方形就会成为他们现实这种理念的必然选择。)
9)事物与事物功能的统一(如“牢”具有牛室的意思,也具有牛室通常具有的坚固的意思;“门”既具有gate的意思,又具有屏障或把守的意思;反之亦然,如“甜”本来是指一种事物的功能,但它也指具有这种功能的物品;“弓”本来是指由一种机械装置所产生的弹射力,但它也指能够产生这种弹射力的装置本身);
10)事物与事物价值的统一(如“玉”具有珍爱的意思,“金”具有“金贵——像金子般贵重”的意思。此外,“大”、“小”、“多”、“少”、“重”、“轻”、“高”、“低”、“远”、“近”等等词语在中国古代语言中往往既具有客观陈述的含意,又具有主观的价值评判的含意);
11)认识与实践的统一(如“为”、“求”、“达”、“得”、“至”、“近”等等词语在中国古代语言中往往既是认识意思上的动词,又是实践意义上的动词。此外,这种思辨方式也普遍地表现在诸如以“艹”、“竹“、“木”、“石”、“土”、“金”等等为旁首的一系列文字之中,这些数量非常庞大的文字往往分别指作为人的认识对象的自然事物和人们以这些自然事物为原料的产品);
12)认识方式与实践方式的统一(如“分”、“析”、“解”、“剖”、“判”、“断”等等词语在中国古代语言中既是认识方式上的动词,又是实践方式上的动词)。
可以肯定,在中国古代语言中表现出来的全部令人倾倒的思辨方式,说明中国古人都是一些伟大的理性主义者,而中国古代文化也是一种伟大的理性主义的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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