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乾隆元年三月二十五日(1736年5月5日)析吴县西南东山置太湖厅(1736——1911),治东洞庭山东山镇
2.乾隆十一年(1746年),吴县西山划归太湖厅
3.咸丰十一年春(1861年),太平军在洞庭东山设东珊县,辖东、西洞庭山,隶苏州郡
4.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初十日(1905年1月15日)准设靖湖厅,三十二年(1907年)析太湖厅所属西山正式设立(1907——1911),治西洞庭山后堡。
5.1912年1月,江苏都督府废太湖、靖湖,改设太湖县
6.旋易名为洞庭县
7.1912年7月,省议会裁撤洞庭县
8.1949年7月,成立太湖区行政办事处。
9.1950年4月15日,太湖区行政办事处隶属苏州行政区,辖原吴县的东山、西山两区。
10.同月又划吴县横泾区和武进县马山区来属。至此太湖区共辖东山、西山、横泾、马山四区,包括太湖全部水域及其岛屿。
11.将嘉兴专区吴兴县原辖太湖区水面部分划归苏南人民行政公署太湖区管辖。(1950年11月30日)
12.1951年2月马山区划归武进
13.1951年6月,太湖区行政办事处撤销,东山、西山、横泾3区划归吴县
14.1952年7月,设太湖办事处,辖东山、西山两区和太湖中岛屿及水域。
15.1953年3月27日,太湖办事处改建为震泽县人民政府
16.1953年5月26日,吴县横泾区、光福区纪龙乡所辖冲山、漫山2个村和武进县马山区划归震泽县
17.1954年5月,震泽县马山区划归无锡县。
18.1956年11月27日,无锡县马山乡的焦山小岛,划归震泽县。
19.1957年3月15日震泽县湖西区的长沿湖及常年在该湖生产的美湖、团结、胜利3个社170余户渔民,划归无锡市管辖。
20.1960年1月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93次会议通过:撤销震泽县,将原震泽县的行政区域划归吴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