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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日报】只因不会说四川话,一外地职工遭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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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8 13:36:0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报讯  记者刘莘瑜  汤云敏 5日上午,一位姓袁的女士打进本报热线,向记者倾诉了自己不能接受被解聘理由之一:工作时只会说普通话,不会用本地话跟客户交流。同时,她咨询像她这样被用人单位解聘,自己能得到补偿金吗?

  袁女士说,自己是外地人,去年6月中旬到今年的1月上旬在市内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她先是在公司办公室做文员工作。去年10月,公司由于业务需要招聘置业顾问,她提出了申请,公司也派人对她进行了培训。她说,在被辞退之前,经理曾叫她打一份合同,由于当时同一台电脑很多人用,所以打得很慢,而经理却对此很在意。在今年的1月9日,她被公司给解聘了。当时经理给她的说法是,由于她不会用四川话跟客户交流,且打字速度慢。

  袁女士说,前些时候有原公司客户同她联系,得知她没在原公司干是因为不会说四川话时,都感到十分诧异。

  根据这位女士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上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女士的确曾在他们公司供职,人也很不错,但公司是否雇用员工是双向选择的问题,公司作出这样的决定,不是因为其只会说普通话,不会用四川话跟客户交流;这还和员工是否能胜任其所在职位和员工的工作业绩有关系。袁女士来到四川已经多年,但是仍然不会说四川话,缺乏入乡随俗的基本礼节。

  那么,袁女士是否能得到公司的经济补偿金呢?顺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以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对被解聘对象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合同,但是续订的合同条件比原来的条件差,或是更不利于劳动者,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合同的;或是用人单位不同意订立合同,劳动者同意订立的;或双方都不同意订立合同的。

  这三种情况,用人单位主观并没有续订合同之意,最终造成劳动者不能续订合同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金。所以,袁女士这种情况应得到单位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本帖最后由 tiyz 于 2009-03-08 20:58:00 编辑 ]
發表於 2009-3-8 18:12:34 | 顯示全部樓層
四川话都不会讲,谈个p生意啊
發表於 2009-3-8 20:21:58 | 顯示全部樓層
这种事如果在苏州发生的话不知会怎么样
發表於 2009-3-8 20:37:13 | 顯示全部樓層
听得懂普通话,听不懂四川话,这种人估计和“听不懂宋美龄说话的当代上海人”一样,属于智商有问题。
老板炒了她,估计是为了这个。
發表於 2009-3-8 20:40:11 | 顯示全部樓層
有可能是从小生活早单一的语言环境 到四川后一时不能适应
 樓主| 發表於 2009-3-8 21:02:29 | 顯示全部樓層
四川人是这样的:他们不会容忍不能接受四川文化的人的。比如:你遇到四川人,一定要说四川文化好。我曾经说过全国的方言都很生动,他们也不高兴。必须说四川方言是最生动的。

他们对东北人很歧视的,尤其说到东北人的懒惰和霸道。因为四川东北移民多。很多有地位的人也说东北人很霸道但是懒惰,别去睬他们。和四川人说普通话是最大的忌讳。因为他们认为普通话就是东北话。说东北话是给人看不起的。就象在上海说苏北话一样。

我听东北老师说的。她还说以前四川人没有这么方言自信的。他们的方言自信是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邓小平在大庭广众说四川话。一个是来自网络的四川话只差一票成为普通话的谣言。

我们也可以搞一些。比如炒作国母说上海话。还有苏州话和古代标准汉语的关系,也可以谈谈苏州话的历史地位和上海话话作为国语的可行性

[ 本帖最后由 tiyz 于 2009-03-08 21:16:00 编辑 ]
發表於 2009-3-8 22:26:17 | 顯示全部樓層
上海话作国语?
發表於 2009-3-9 04:31:23 | 顯示全部樓層
上海话作国语?
吴郡守 发表于 2009-3-8 22:26 ↩️

以攻为守
發表於 2009-3-9 05:04:25 | 顯示全部樓層
还有苏州话和古代标准汉语的关系,也可以谈谈苏州话的历史地位和上海话话作为国语的可行性 ...
tiyz 发表于 2009-3-8 21:02 ↩️
吴语和标准古代汉语关系确实比较密切的。
上次钱老师跟我们说:古代的韵书都是在长三角地区写的,免不了受方言影响。所以 吴语和江淮话的方言字考证本字最容易。
發表於 2009-3-9 10:52:53 | 顯示全部樓層
吴语和标准古代汉语关系确实比较密切的。
上次钱老师跟我们说:古代的韵书都是在长三角地区写的,免不了受方言影响。所以 吴语和江淮话的方言字考证本字最容易。 ...
上海闲话abc 发表于 2009-3-9 05:04 ↩️
有道理,吳語正字十分緊要,本論壇應當建立吳語正字版塊,以供討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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